哥伦比亚属于哪个国家?哥伦比亚在北美洲还有一个省,尼加拉瓜却不承认
世界上有不少跨大洲的国家,比如埃及的西奈半岛属于亚洲,巴拿马因为运河横跨南北美洲,以及名气更大的土耳其和俄罗斯。
实际上,巴拿马的邻国哥伦比亚也是个跨大洲国家。
在人们的印象中,哥伦比亚是南美洲国家,面积1141748平方公里,人口5100多万,首都波哥大。哥伦比亚的主体还是位于南美洲,只有非常小的一部分位于北美洲。有多小呢?陆地面积不过55(一说为44)平方公里,连哥伦比亚南美部分的零头都不到。
哥伦比亚在北美洲并没有飞地,那北美洲部分在哪呢?打开地图,你会发现在中美洲尼加拉瓜以东约200公里的加勒比海上,散落着一堆非常小的岛屿,其中更东边的那些小岛就属于哥伦比亚。
左上方实线以内就是哥伦比亚的海岛省
哥伦比亚有32个省级行政区,其中只有一个海岛省,就是圣安德烈斯—普罗维登西亚和圣卡塔利娜群岛省(以下简称圣普省或圣普等岛),管的就是这些岛屿。
圣普省距离哥伦比亚本部非常远,约有770多公里,而且圣普省管辖的两个群岛和八个环礁,也是非常的分散。圣普省首府圣安德列斯所在的圣安德列斯岛,和第二大岛——普罗维登西亚岛的距离就有八十九公里,这还是诸岛之间距离较近的。因为圣普省的岛屿相对分散,所以,哥伦比亚在加勒比海的领海和专属经济区的面积非常大。加勒比海在中美洲——牙买加——哥伦比亚之间的这片海域,哥伦比亚就划走了一大半,都快贴到尼加拉瓜脸上了。
也因为哥伦比亚的圣普省距离尼加拉瓜太近,尼加拉瓜和哥伦比亚也闹了多年的不愉快。因为尼加拉瓜认为,哥伦比亚圣普省管辖的这些岛屿,本该归尼加拉瓜所有。
圣普省归属哥伦比亚的历史比较简单。最早登陆这些岛屿的是英国人,1629年,英国人在圣安德列斯岛上开设了殖民公司,没少干罪恶勾当。一百多年后的1786年,英国对小岛失去了兴趣,转手甩给了西班牙。 从1808年开始,哥伦比亚开始激烈反抗西班牙的殖民统治,直到1819年,玻利瓦尔率军占领波哥大。两年后的1821年,包括今巴拿马在内的大哥伦比亚共和国成立。而圣普等岛自然而然跟着大哥伦比亚,当大哥伦比亚于1830年解体后,圣普等岛依然跟着哥伦比亚。
但是,尼加拉瓜并不这么认为。1821年,由西班牙原殖民地危地马拉、萨尔瓦多、洪都拉斯、尼加拉瓜、哥斯达黎加五个独立后,宣布成立中美洲联邦。中美洲联邦只存在了14年,1841年解体。不过,尼加拉瓜认为圣普等岛属于中美洲联邦,哥伦比亚对圣普等岛的控制不具备合法性。尼加拉瓜提出一个证据:西班牙在1803年曾颁布了一个皇家法令。该项法令是关于卡塔赫纳(哥伦比亚的加勒比海沿岸城市)和哈瓦那(古巴首都)之间珊瑚礁和岸堤的地理勘察。尼加拉瓜认为这该法令颁布之前,圣普诸岛就由尼加拉瓜省管辖。
而且1821年两国分别从西班牙独立时,并没有改变圣普诸岛由尼加拉瓜省管辖的事实。
1928年,尼加拉瓜和哥伦比亚签订了《关于哥伦比亚和尼加拉瓜未决领土问题的条约》,也称《巴尔塞尼亚斯——埃斯格拉条约》。在该条约中,哥伦比亚承认尼加拉瓜对大小科恩岛享有完全主权,尼加拉瓜则承认哥伦比亚对圣安德列斯岛、普罗维登西亚岛、圣卡塔利娜岛及其附属岛屿和礁群享有完全主权。
不过到了1980年,尼加拉瓜又不再承认这个条约,说这个条约违背尼加拉瓜于1911年制定的宪法。该宪法条款说:“国际条约如果与国家的独立和完整性不相一致力的情况下,官员未经法律授权而行使处置领土, 则不具备法律效力。”
另外,尼加拉瓜还有一个理由:签订条约时的尼加拉瓜被美国实际操控。这个条约只能视为是美国和哥伦比亚的意志体现,不能代表尼加拉瓜的态度。
对于尼加拉瓜的主张,哥伦比亚当然不承认,凭什么你说什么就是什么?哥伦比亚说1803年那项皇家法令颁布的时候,压根就没有什么尼加拉瓜,只有危地马拉总督治下的尼加拉瓜省,危地马拉总督并没有对哥伦比亚拥有圣普诸岛产生过质疑,你一个省叽叽喳喳什么。
领土争端向来国与国之间非常敏感的话题,这不仅涉及到领海和专属经济区、海洋资源开发,也是涉及到国内民众情绪的大问题。
一方如果在领土争端问题上让步,那就等着国内民众山呼海啸的抗议吧。尼加拉瓜在2001年向海牙国际法院(不是那个对俄罗斯总统发出逮捕令的海牙国际刑事法庭)对哥伦比亚提起了诉讼,实际上尼加拉瓜心里都清楚,战场上得不到的,谈判桌上又如何能得到?2007年,国际法院裁定圣安德列斯三大岛的主权还是哥伦比亚的,但其他7个岛屿的主权归属没有得到解决。2012年,国际法院作出最终裁决,剩下这7个有争议的岛屿,主权属于哥伦比亚。
判决有利于哥伦比亚,如果判决不利于哥伦比亚,哥伦比亚大概率也不会把这些重要的岛屿拱手相让。
圣普诸岛是哥伦比亚最重要的岛屿,其重要性,相当于夏威夷群岛之于美国,土耳其沿岸诸岛之于希腊,济州岛之于韩国。对于圣普诸岛,哥伦比亚的态度非常坚决——寸土不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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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起设立又称“单纯设立”或“同时设立”,是指由发起人共同出资认购全部股份,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的一种公司设立方式。发起设立公司的主要程序:1、制定公司章程。2、认足首期股份。3、缴纳股款。4、组建管理机关。5、进行设立登记。【法律依据】《公司法》第七十七条,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,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