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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雪芹人物介绍与《红楼梦》的创作

作者:维多小兮 2024-01-07 10:38:21

《红楼梦》的作者曹雪芹(约1715一约1763),名霑,字梦阮,号雪芹,又号芹圃、芹溪。祖籍辽阳,先世原是汉人,明末入满洲籍,属满洲正白旗包衣(奴仆)。后来他的祖先随清兵人关,得到宠幸,成为显赫一时的世家。据史料记载,雪芹高祖曹振彦,顺治年间任山西平阳府吉州知州,后升浙江盐法道。曾祖曹玺,因“随王师征山右有功”,成为顺治的亲信侍臣(康熙《江宁府志》未刊稿卷一七《宦迹》)。曹氏不仅因武功起家,而且同康熙还有一种特殊关系。曹玺的妻子是康熙的乳母,雪芹祖父曹寅则少年时作过康熙的“伴读”。康熙继位后,就派曹玺为江宁织造。这是内务府的“肥缺”。它除了为宫廷置办各种御用物品外,还充当皇帝的耳目,访察江南吏治民情。继曹玺之后,曹寅及曹颙、曹頫,祖孙三代四人均担任过这一要职,其间又曾兼两淮巡盐御史,共约六十年。因此,曹家成为当时江南财势熏天的“百年望族”。康照六次南巡,其中四次由曹寅负责接驾,驻畔于织造府。曹家也是“诗礼之家”。曹玺“少好学,深沉有大志”。曹寅则是著名的诗人、学者兼藏书家”。他曾奉旨在扬州主持编刻《全唐诗》和编篆《佩文韵府》。

曹雪芹

曹家既然是康熙的亲信近臣,那么它的兴衰际遇,就势必同皇室内部的矛盾斗争紧密联系在一起。雍正皇帝继位后,曹家开始失势。雍正五年(1727),曹頫以“行为不端”,“骚扰驿站”和“织造款项亏空”的罪名被革职抄家。

曹雪芹生长在南京,少年时代曾经历过一段富贵繁华的贵族生活。在他十三四岁时,随着全家迁回北京。回京后,他曾在一所皇族学堂“右翼宗学”里当过掌管文墨的杂差,境遇潦倒,生活艰难。晚年移居北京西郊,生活更加穷苦,“满径蓬蒿”,“举家食粥”。他以坚忍的毅力,专心致志地从事《红楼梦》的写作与修订。乾隆二十七年(1762),幼子天亡,他陷于过度的优伤和悲痛,卧床不起。到了这年除夕,终因贫病交加而离开人世”,遗留下来的只有一部未完成的《红楼梦》。

“生于繁华,终于沦落。”曹雪芹的家世从鲜花着锦之盛,一下子落入凋零衰败之境,使他深切地体验着人生悲哀和世道的无情,也摆脱了原属阶级的偏狭,看到了封建贵族家庭不可挽回的颓败之势,同时也带来了幻灭感伤的情绪。他的人生体验,他的诗化情感,他的探索精神,他的创新意识,全部熔铸到这部呕心沥血的旷世奇书—《红楼梦》里。

《红楼梦》

《红楼梦》最初以80回抄本的形式在社会上流传,多题名《石头记》。这些传抄本大都有署名脂砚斋、畸叟等人的评语,因此习惯上称之为“脂评本”或“脂本”。属于这个系统的本子,历年来不断有所发现,至今已有十多种。主要有甲戌本(1754),残存16回;已卯本(1759),残存41回又两个半回;庚辰本(1760),残存78回;甲辰本(1784)),存80回,书名《红楼梦》。此外还有列藏本、戚蓼生序本(又称“有正本”,即有正书局于1912年石印的戚蓼生序本)等。

林黛玉

《红楼梦》全书120回。后40回文字,一般认为是高鹗所补。高鹗(约1738一约l815),字兰墅,祖籍辽东铁岭(今属辽宁),属汉军镶黄旗。乾隆六十年(1795)进士,官至翰林院侍读,著有《高兰墅集》《兰墅诗抄》《小月山房遗稿》《吏治辑要》等。乾隆五十六年(l791),程伟元和高鹗将《红楼梦》前80回与后40回合成一个完整的故事,以木活字排印出来,书名为《红楼梦》,通称“程甲本”。第二年,程高二人又对甲本做了一些“补遗订讹”“略为修辑”的工作,重新排印,通称“程乙本”。“程乙本”的印行,结束了《红楼梦》的传抄时代,使《红楼梦》得到广泛传播。

高鹗和程伟元增补的《红楼梦》后40回,有功有过,功大于过。首先,由于有了后40回而使《红楼梦》成为一部结构完整、首尾齐全、浑然一体的文学作品;其次,它写出了全书中心事件、主要人物的悲剧结局,如黛玉之死、贾家之败、宝玉出家等,从而保持原有矛盾的发展,基本上符合前80回的倾向;第三,有的情节描写生动精彩,如潇湘惊梦、黛玉迷性、焚诗稿、魂归离恨天等,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。缺点是安排了贾府“兰桂齐芳,家道复初”的“大团圆”结局,违背了原作“好一似食尽鸟投林,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”的预判,削弱了作品的批判力度;艺术描写上也较前80回逊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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